近年来,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省、市、县决策部署,坚持“保基本、兜底线、救急难、可持续”的总体思路,切实统筹财政资源,筑牢基本民生底线,加快构建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,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。
推进社会救助扩围提标。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范围,实现应保尽保。全县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逐步提高,2024年全县城乡低保平均保障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年8400元和每人每年5580元,人均补助水平分别达到每人每月623元和296元。
加大资金保障力度。2021年以来,积极争取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51090.8677万元,其中,中央补助资金42628.8677万元,省级补助资金6862万元,县级财政安排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600万元。累计支出城乡低保、特困人员等各类救助补助资金47890.8277万元,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。